養豬合作社對養殖戶實行統一品種、統一飼料、統一防疫、統一銷售、統一管理,在降低養殖成本、減少風險的同時增加了入社養殖戶的效益,改變了養殖戶以往信息不暢、單打獨斗的局面,提高了養殖戶對市場風險的抵御能力,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一看農村如何組建養豬合作社吧!
農村養豬合作社設立階段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一個獨立的、互助性的經濟組織,是一個具有法人資格的新類型市場經濟主體,是發展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合作社創辦設立的初始階段,依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相關政策規定,充分尊重民意,由農民自發聯合,自主管理,才能真正體現“民辦、民管、民受益”的辦社方針。
1、組織機構建設:《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四章,對合作社組織機構的成立、職權、職責以及成員大會等均作了明確的界定,成員(代表)大會是合作社的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是執行機構,監事會是監督機構。
①組建一個過得硬的理事會:在合作社成立后,除了涉及合作社經營管理的重大事項的決策,由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外,一般性的日常工作主要靠理事會決議并實施,所以,理事會班子在合作社運行過程中的作用是非常關鍵的。合作社設立大會一般都要選舉產生理事會和監事會,所以在民主選舉理事會組成人員時要青海網頁設計兼顧多方面人才加盟,要把成員中的“能人”選進理事會,特別是生產技術人才、經紀營銷人才、經營策劃人才,等等。
②選配一名高素質的理事長:理事長是合作社的領軍人物,也是核心人物,擔任理事長不僅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無私的奉獻精神,還要在合作社中具有較強的凝聚力和號召力,更要有出色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所以在選舉理事長時成員要充分了解理事長人選的能力和水平,只有當家人選好了,才會使合作社健康發展。
③選聘一名業務精的財會人員:合作社是一個經濟組織,離不開財務核算。所以農民專業合作社必須聘請具有專業資格的財會人員。在合作社創辦的起步階段,如果沒有合適的專業財會人員,可聘請當地村級組織的報帳員擔任,也可以委托鄉鎮財務核算中心代理做帳。
④合理設置內部機構:合作社在內部機構設置上,要根據每個合作社實際需要合理設置。對于一些較大型的合作社,可設置辦公室、財務室、技術(供應)服務部、市場營銷部等機構。
2、規章制度建設:規章制度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運行和持續發展的基本保障,也是合作社在設立登記之前必須要做的一項工作。從目前情況看,不少合作社的章程是套用工商登記的章程范本,或者是其他合作社的章程范本,有的基本制度不夠健全,各項權責不夠分明。
①制定一部符合本社實際需要的、可操作性強的《章程》:章程可以說是合作社的內部“法律”,所以制定好章程是非常必要的。章程的制定可參照農業部示范章程,但不可原文照抄,要對章程的關鍵部分,諸如成員出資、機構設置、財務管理、盈余分配、解散清算等作出明確的規定,章程必須經過充分醞釀、反復修改、討論認可,最后由全體設立人在設立大會時表決通過,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②制定一套基本制度:如財務管理制度,理事會、理事長,監事會、監事長工作職責,還有購銷制度、生產技術操作規程、產品質量標準,等等。
3、辦公場所建設:辦公場所是合作社的所在地,也是理事會、監事會處理日常事務和成員聚會、培訓的聚集地,是合作社初期發展的硬件之一。合作社最好設在成員居住集中或者生產集中的地方,有條件的最好自己建設,沒有條件的可租用交通便利的門市房,還可以爭取村干部的支持,把合作社辦公地點設在村部。在辦公場所的建設上,既不要講排場搞豪華,也不能太過簡陋。理事長辦公室、財務室、業務室是必備的,辦公場所還應做到“兩有、兩欄、兩上墻”。兩有是:有牌子、有辦公用具,兩欄是社務公開欄、財務公開欄,兩上墻是章程張貼上墻,制度張貼上墻。
做好以上的工作,合作社就可以委托辦事能力強的人員(多數是理事長)去辦理合作社登記事宜了,先到工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后刻制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在一個月內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稅務登記證書,選擇一家銀行開立銀行賬戶,最后到鄉(鎮)政府和縣級農業部門進行備案。這樣一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手續就辦妥了。